全国免费销售热线:400-811-7869
产品列表
您当前所在位置是:河南碎石机厂新闻资讯→新闻列表
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豫晖在行动

        1月10日,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出台的《关于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》。据悉,这是首个国家部委出台的对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支持意见。 对于这份《意见》,省委书记卢展工欣然批示:“好,是一个好的开端。”省长郭庚茂也作出批示:“感谢工商总局对河南工作的大力支持。”

  该《意见》紧扣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,与《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》、河南省“十二五”规划相对接,从战略上为中原经济区建设谋划了七大方面的政策支持,从中央国家机关层面及时呼应了河南省委、省政府的战略决策。

  对中原经济区内市场发展需要解决、而法律法规尚无确切规定的实际问题,《意见》支持河南大胆探索、先行先试。“突破点多、创新力度大。”有关人士指出,《意见》明确河南可以探索建立相关行政许可跨区域互认制度,“这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,为河南更好地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”。

  在简政放权、授权扩权上,工商总局从四个方面赋予河南省工商机关行使企业登记管辖权,极大方便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,有利于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;在促进农业现代化上,《意见》紧扣中原经济区“三化”协调发展的定位,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品牌农业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,对于加快转变我省农业发展方式将起到重要作用;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上,工商总局放宽了企业登记条件,支持中原经济区内个体私营经济、服务业及新型业态发展;在实施商标战略上,工商总局将河南作为重点支持地区,在商标注册、驰名商标认定、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培育等方面,出台特殊政策,推动创新型河南建设;在经费倾斜上,从信息化建设、流通环节食品检测、基层建设等专项补助经费的分配方面对河南工商系统予以支持。

  国家工商总局一直高度关注中原经济区建设,总局局长周伯华明确表示,“全力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!”经过认真调研、起草、完善,2010年12月17日,国家工商总局率先审议通过了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。

  “国家工商总局对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支持政策到位、务实重效。”省工商局局长董光峰表示,“我们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充分落实好、运用好这些政策,持续给力中原经济区建设!”

创建时间 2011-01-12 作者 网站管理员 浏览 QQ留言 产品咨询 联系电话:13803857310